力折公卿与情近布衣(6/6)
作品:《天间道》语权,那么“马夫的儿子”民间的真正大侠只好羞于言侠,沦为大盗,遭受围捕火并。萧十一郎选择了不是“侠”的侠的身份,也就放弃了权力声名。在小说结尾萧十一郎放下象征权力的“割鹿刀”,离开的时候“并没有带走连城璧的生命,却带走了他一生中所希冀的一切——希望、骄傲、光荣。”马车夫的儿子取得了对世家公子的胜利,民间侠义精神取得了道义上的胜利。没有天时地利人和一样可以行侠仗义,侠,永远作为不平世界的反对力量存在。
古龙对权利持有者始终抱持怀疑态度。在另一部重要作品《大人物》种,古龙让一个个“大人物”原形毕露,最终证明,真正值得佩服的往往是些“小人物”。这与金庸形成强烈反差。金庸的侠无一例外是大人物。作为反侠出现的大人物韦小宝出身妓院,由母无父,由社会底层爬到上层。《鹿鼎记》全书贯穿着讽刺。对小人物的辛酸全无体察,最能看出金庸的情感归属、价值取向。古龙的《天涯·明月·刀》的主人公傅红雪是个一腿残疾,患有癫痫的弃儿,比韦小宝更无来历,古龙在处理这个人物时毫无虚无色彩,相反,注入了极大的同情和悲悯。古龙笔下越是出身卑贱的主人公越得到肯定,只有同情毫无批判。这当然是古龙的偏激之处,但矫枉必然会过正,古龙情近平民是毫无疑问的。尽管古龙些尽了声色豪奢,但华丽场景背后,没有快乐,作者古龙和他的侠还是一介匹夫,游走在闾间街头,在江湖上寻找难得的认同。
三结论
“侠”,出于民间,处于民间,或可上达卿相。史书只为卿相立传,不替匹夫设表,几千年来书写着贵人的效果历史。文艺作品有责任批判等级制造成的上述不公,还读者一个深层意义上的真实。在这一点上我们发现技术圆熟学识广博的金庸做的不好,用大而无当的“为国为民,侠之大者”士大夫之“侠”取代了来自民间,体现自由精神的“匹夫之侠”。古龙虽有时故作怪异,有时文笔牵强,但其小说更能体现何者为侠,剖析了侠之所以孤独稀少的原因,让侠由“侠之大者”的云端回归了人间,让侠的精神可以被人接受。当金庸得势古龙势微之时,侠异化微“侠之大者”之时,也就是民间侠义精神被强势话语湮没之时。当力折公卿的金庸受到过分追捧之际,古龙的民间情怀,匹夫行侠理应得到更多人的重视。对作家古龙的评价更不应停留在明褒暗贬的“才子”层面。
(申明:转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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